2)第412章 重礼!_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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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并经过后来的太宗孝文皇帝、孝景皇帝不断完善,如今汉室对于‘斩首’的封赏标准,已经被细化到了令人咂舌的地步。

  比如最开始,太祖高皇帝刘邦的版本当中,关于斩首的赏赐标准,仅仅只针对斩首数量,如‘斩首几级可以升一级爵位、升一级官职,每一级敌军首级可得赏钱几何’等;

  等到了太宗孝文皇帝的版本,便多出了一个戏份类别:敌军身份。

  当敌军是北方游牧民族——主要是匈奴人,并且是正卒,而非仆从、奴隶炮灰时,斩首赏赐标准沿用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标准;

  而仆从、奴隶炮灰,乃至于俘虏兵的斩首标准,则在前者基础上减去三分之二,且只有赏钱,并没有加官进爵的福利。

  简而言之,便是一个真正的匈奴人首级,在去掉官、爵方面的附加值之后,‘面值’等同于三个仆从部族、奴隶炮灰,以及投敌俘虏的首级。

  当敌军是叛乱的诸侯国兵时,一应封赏力度,则都在太祖高皇帝制定的标准,也就是‘斩首匈奴正卒’的标准上减半。

  这其中,也还要细分分诸侯国兵和非诸侯国兵——诸侯国兵在匈奴人的基础上减半;

  非诸侯国兵,也就是那些被裹挟,或主动或被动的加入叛军的民兵乡勇,则在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。

  并且同前者一样:斩首非诸侯国兵的封赏,也同样只有赏钱,而不包含官、爵升迁。

  除此之外,关于‘从某爵位升到更高一级爵位,总共需要多少颗什么身份的首级’,也都在这份备忘录中有着详尽得说明。

  如一级公士升到二级上造,需要一颗匈奴正卒首级,或两颗叛军诸侯国兵的首级;

  二级到三级加一颗,三级到四级再加一颗······

  周而复始,以此累加,一直到六级的官大夫。

  从五级的公大夫到六级的官大夫,累计需要五颗首级的武勋;

  而从官大夫往上,就开始不再采取累加制,转而采取‘兑换制’。

  比如一个爵位公士(一级)的人,在某场战争终累计斩获五颗敌军首级,那按照累加制度,此人便可以直接爵升五级,从公士升为官大夫(六级)。

  但在达到官大夫之后,这个人想要再提升爵位,就需要再从零开始。

  先前那五颗首级清零,官大夫(六级)升公大夫(七级)需要两颗首级,这个人就要再斩获三颗敌军首级,才能用于兑换公大夫的爵位。

  而在取得公大夫的爵位之后,此人所斩获的三颗首级也随之被兑换消耗,累计斩获首级数再次清零;

  要想将爵位从公大夫(七级)升到公乘(八级),则需要再另外斩获三颗首级······

  就这么一颗一颗往上加,一直到从十九级的关内侯升二十级的彻侯,需要十六颗首级来兑换。

  总共算下来,从一级的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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