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三十四章 所谓知己_两禽相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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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代主母的妆田过日,十分不成器。

  这是旁人的看法。穆谌自己可不这样认为,他明明就不成武不就,从没上过一天衙,从没挣过一角铜,性却高傲得很,只恨世人浅薄,不了解他丰富的内心和横溢的才华。遂寄情山水,与三五个惯会阿谀奉承的学,时时结伴出游,写些俗不可耐的诗句。短短十余年间,就积下了几大册。

  穆谌不忍自己的大作埋没,咬牙拿出所有的私房——据说还欠了一屁股债——把诗册拿到书肆刻印,成煌煌三大卷,《穆谌诗集》上、中、下册,共几十万字!亲,他写的可不是无良作者蓝某这种闭着眼睛猛灌水的网,而是诗词啊诗词,讲究浓缩就是精华,一个字要拈断数根须的诗词!

  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同学望穿秋水也没等到的,那个没良心的男人,据说生平做诗一万多首,为华夏国诗人之最,估计也就几十万字吧。[~]五律诗每句五字,全首四十字;七律诗每句七字,全首五十六字。要知道,夏雨荷的负心人活到了八十九岁高龄,穆谌当时还不到三十岁,就写了这么多,可见平日多么勤奋,一晚上做十几首是小菜。

  诗集刊出,穆谌便每日抱着诗集,到处请耆老名宿指正,其意不过是想通过这些人的嘴,让他一举成名,然后传扬千古。

  看在他出身宗室的份上,也有一些抹不开面的耆老给他“指正”。但他的诗作,尽是陈词滥调,光“月夜感怀”就有几百首,首首大同小异,昧着良心也说不出几句好来,只得敷衍了事。若不幸遇到某个性情耿直的倔老头,也不管会不会打碎学青年的玻璃心,翻着诗集从头鄙视到尾,气得穆谌头角森森,青筋乱跳,又不好当场翻脸,怕破坏了温尔雅的才形象。

  庾非初识穆谌,就是在一处友聚会上。那天穆谌正与一帮人在酒楼雅间里互相吹捧着,小米酒喝着,且是惬意,不想闯进一位久试不第的老学究,非要面见侯爷。

  老学究与穆谌有些曲里拐弯、八杆打得着的姻亲关系,故而也得了一本穆谌的诗集——亲戚家肯定人手一本的,穆谌让他们当传家宝,说以后会值很多很多钱,能惠及孙。

  也许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诗才,也许是为了巴结侯爷,老学究捧着诗集对穆谌说:“得侯爷惠赠后,某如获至宝,置于床侧案头,终日手不释卷,从中得益匪浅。昨偶得佳句,遂题于扉页之上,以酬知己,今闻侯爷在此,特奉上请侯爷鉴赏。”

  “谁许你在本侯的书上乱写的!”穆谌闻言勃然大怒,猛地从座位上站起,打翻了桌上的酒水,又带倒了身下的椅,顿时劈哩啪啦,乒乒乓乓,响成一片。

  老学究惊呆,一时不妨,手里的书已被抢去。穆谌看着被别人涂鸦的自己的书,就像看着被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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